今天終於得知三個月前喧騰一時「13跳」的真相,
跳樓的13人中,其中4人到職不滿一個月,2人到職不滿半年,另外,有5人從血液裡檢出精神用藥... 調查的結果並顯示,這些上工不到一個月就跳的員工擺明就是"慕深圳富士康的名"而來,深圳富士康已然成為口耳相傳的勝地! 這事情要從最早的IPhone失竊,員工自殺的事件追溯起。 豐厚的撫卹金,媒體大肆渲染資方如何脅迫打壓勞方,種種的描述,把那名員工塑造成悲劇英雄。而事實真如媒體所說? 至少我聽到的說法不是這樣。
自殺是種具有群聚性、傳染性及模仿性的現象。 由於台積電1跳的關係,這兩天公司內部辦了不少講座和宣導。 有意思的是,台積電的員工為何選擇跳樓來結束生命? 根據精神科醫師的分析,應該也是從媒體看來的,因為這是時下最夯的方式。
背棄生命本質、對生命不尊重的人永遠都不會是英雄。 底下節錄當代物理學大師史蒂芬霍金在2006年訪問香港時回應香港一名叫斌仔的癱瘓病人,公開要求安樂死合法化的一段話:「我認為他(斌仔)應該有權決定結束自己的生命,但這會是一個很大的錯誤。不論命運看似有多糟,你依然可以有所作為、有所成就。生命尚存,總有希望。」
我相信,依他的狀況,絕對有資格以這句話來訓斥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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